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2-11-30 08:59:19
增強審查調查人員的執紀執法能力,提高審查調查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有利于促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筆者認為,提高審查調查水平需強化以下六種能力。
線索分析能力。問題線索是審查調查的源頭,對線索中反映的眾多問題進行精準篩選、有效分析、找準突破口,至關重要。對問題線索進行分析,首先是對線索以不同標準進行分類,通過分類從不同角度提高對線索的認識。比如,線索是來源于信訪舉報還是審計發現,是實名舉報還是匿名舉報等。其次是提煉出問題線索中反映的關鍵證據,特別是重點關注書證、物證等客觀性證據。再次是對問題線索下一步初核、立案走向和案件性質進行初步判斷。
外圍調查能力。精細化的外圍調查可以掌握關鍵證據、發現案件事實。開展外圍調查工作,要堅持“先易后難、先小后大”的原則,集中優勢查清案件的疑點,盡早實現案件定性的明朗化、準確化。同時,提高證據獲取和分析能力,充分利用好各類查詢平臺,收集涉案的證據和信息,通過大數據分析,實現對被審查調查人的畫像。
談話突破能力。通過談話可以讓書證、物證活起來、會說話,讓案件事實變得更加豐富。提高談話突破能力主要是培養做思想政治工作和運用證據的能力。談話人員要不斷提升政策理論水平,持續更新紀法知識,掌握談話理論和方法,學會破解談話僵局。要在談話實踐中不斷總結運用證據的策略方法,研究供述規律,提高談話技巧。
定性處理能力。審查調查中對既有事實的定性處理始終指引著案件的證據結構搭建,決定著下一步取證方向。結案時審查調查人員要依據紀法專業知識提出定性意見和處理建議。提高案件定性處理能力要不斷進行紀律和法律學習,反復研讀紀法條文,進行案例分析訓練,按照“實踐案例—紀法規定—紀理法理”的思路,逐步對案件事實進行遞進式分析,做到定性準確、處理恰當。
統籌協調能力。審查調查是一項融專業性和綜合性為一體的工作,在辦理涉及人員多、影響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時,統籌協調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根據案件需要,審查調查組的設置一般分為談話組、外調組和綜合后勤組。對于大型案件還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財務審計組、信息情報組和證據審查組等。審查調查指揮者要協調各方資源,統籌多方力量,根據案情發展對人員配置、查辦進度和取證重點適時做出調整和決策。
做好“后半篇文章”能力。審查調查人員和發案單位、被審查調查人等接觸多、了解多,對查辦領域的政治生態、體制機制和黨風廉政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有著直觀觀察和切身體會。要善于透過現象看本質,通過業務看政治,利用好談話等取證機會,精準發現問題,深挖問題根源,提出合理化建議,幫助發案單位修復政治生態、完善體制機制、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紀委監委 張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