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違法事實
付念平,男,1966年11月出生,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工商業聯合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2021年4月,付念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陽市白云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
經查,付念平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私車公養、違規報銷差旅費、超范圍發放獎勵、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等財物;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用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使用“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22年4月,付念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22年7月,付念平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懺悔書節選
我也曾有理想、有抱負,特別是在黨旗面前莊嚴宣誓的那一刻,為能成為中共黨員感到驕傲自豪。隨著和企業老板的不斷接觸,在他們的阿諛奉承和不斷拉攏腐蝕下,對他們的小恩小惠就不設防了,經常接受他們送的禮品,逐步沒有了原則和底線。
我從兢兢業業到隨波逐流,從公道正派到私欲膨脹,從躊躇滿志到身敗名裂,演繹了一段丑陋的人生。我愧對組織,痛悔沒有珍惜組織的培養和信任,讓組織賦予的一切如今煙消云散。我愧對家庭,自己的行為給家人家族帶來恥辱的印記,讓妻子兒女一生傷痛。這一切的根源,在于自己理想信念不堅定、宗旨意識淡薄、覺悟觀念缺失、法紀意識滑坡,目無法紀,不知敬畏、不知恥、不知止,從失小節逐步變為失底線鑄大錯。(貴州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周振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