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違法事實
李平舟,男,漢族,1973年1月出生,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城管局園林綠化服務中心原主任。
2022年4月,李平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李平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其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依然肆無忌憚、不知敬畏。
2022年7月,李平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10月,李平舟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2萬元。
懺悔書節選
當聽聞一些小道消息,區紀委監委正在對區園林綠化相關工程項目進行清查的時候,自己的內心是真正地感到了恐慌和害怕,特別是聽到呈貢區某單位領導魯某被立案調查后,我的內心更加恐慌,每天如履薄冰地走在上下班的路上,惶惶不可終日,每過一天都感到幸運。有親戚朋友預約外出時,根本不敢答應,心里空空的,害怕被紀委監委帶走而失約。當有同事被紀委監委帶走時,就會情不自禁地聯想到自己,明天會不會像別人一樣也被帶走?
在紀委監委同志的開導和教育下,我想明白了,已經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如實坦白,向組織交代了自己的所有違紀違法行為,爭取黨和國家對我從輕處罰和寬大處理,力爭從思想上、行動上好好改造自己,徹徹底底把自己洗干凈,把自己的病治好,爭取早日走出監獄大門,并教育我的子孫后代,在他們的人生道路上,要以我為鑒,做一個學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提醒和奉勸那些正在迷失或者已經迷失的、那些本已有“病”而仍抱有僥幸心理的、那些正在做著發財美夢利用手中權力斂財的人,早日懸崖勒馬,及早回頭是岸,趁病還在肌膚之時及時治療,不要等到病入骨髓之時而后悔終生。(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趙宇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