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3-09-26 09:14:22
為促進巡察監督、整改、治理有機銜接,切實提高巡察整改成效,秦皇島市建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評估機制,出臺《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評估辦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結合,推動巡察反饋問題條條都整改、件件有著落。
據了解,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評估工作是在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紀委監委機關聯合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巡察辦以及有關職能部門成立評估組,原則上對市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整改評估工作聚焦被巡察黨組織主體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落實第一責任人情況、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等18項具體評估項,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綜合運用民主測評、專項評價、實地查看、社會問效等方式方法查找問題,持續擰緊監督鏈條。
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評估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等四個等次。被評為“較好”等次的,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繼續抓好整改落實;被評為“一般”等次的,提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約談、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被評定為“較差”等次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拖拉推諉,陽奉陰違、弄虛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視情節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截至目前,該市已對今年前兩輪巡察過的所有黨組織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質效評估。發現尚未整改完成事項15個,已設立臺賬,要求定期整改。同時推動完善體制機制漏洞,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制定完善規章制度64項。(秦皇島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