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3-11-29 17:00:22
1.曹妃甸區醫院對外合作辦公室原主任王新玉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公款問題。2018年至2022年,王新玉將其經手的高考學生體檢費及社會各單位、人員體檢費非法占為己有,共計27萬余元。2022年7月,王新玉挪用唐山某公司支付給曹妃甸區醫院的體檢費共計8700元,用于個人使用。2023年10月,王新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開平區越河鎮行政綜合服務中心原副主任李仕偉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公款問題。2019年至2022年,李仕偉采取多收少繳、收而不繳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7萬元,用于個人日常消費。2021年底,李仕偉挪用2022年度越河鎮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費用6萬余元,借給他人用于營利活動。2023年3月,李仕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灤州市灤城街道糯米莊村原村干部戴安、孟慶進等人虛報土地面積,套取良種補貼款問題。2014年11月,糯米莊村時任村務負責人戴安、時任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委員孟慶進、時任村委會委員李秀艷等人,多報良種補貼面積728.82畝,套取良種補貼款7288.2元歸入村集體賬目。2015年,糯米莊村時任村委會委員孟慶進、李秀艷,時任村黨支部委員戴安和張希富等人,再次套取良種補貼款7288.2元歸入村集體賬目。2023年6月,戴安、李秀艷、張希富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孟慶進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遵化市西留村鎮黃莊子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建華、村委會主任馬兆志違反組織紀律,私自決定重大事項問題。2015年2月,西留村鎮黃莊子村時任黨支部書記李建華、村委會主任馬兆志,在未召開村“兩委”會、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的情況下,以西留村鎮黃莊子村村民委員會作為擔保人,為他人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給村集體資產造成風險隱患。2023年10月,李建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馬兆志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5.豐潤區石各莊鎮原農業辦負責人趙建豐違規收取復印費問題。2023年4月,石各莊鎮時任農業辦負責人趙建豐私自以向辦理微噴灌溉設備補貼的種姜戶提供復印服務為由,按每畝地5元標準收取材料復印費675元,未出具收據,款項由其個人保管。2023年6月,趙建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唐山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