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3-12-22 17:21:13
1.豐潤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大隊長尹鳳剛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規領取伙食補助問題。2017年至2022年,尹鳳剛多次將在出差期間應由其個人支付的餐費等費用變通計入住宿費,在單位報銷,并違規領取伙食補助1.52萬元。2023年11月,尹鳳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遵化市馬蘭峪鎮執法隊原副隊長兼安監站站長、環保所所長楊志國要求企業結算個人吃喝費用問題。2021年底,楊志國利用職務便利,要求轄區內某企業負責人為其結算在某飯店個人用餐費1.5萬元。楊志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9月,楊志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路北區環境衛生管理中心韓城轉運站負責人馬連偉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馬連偉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規定,多次駕駛韓城轉運站的公務用車辦理私人事務。2023年8月,馬連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唐山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