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4-02-01 09:02:16
“村里修邊溝時堆積的廢料影響出行,啥時候能清理?”“已經聯系好了清運車輛和人員,保證一周之內清運完畢,讓大家伙兒過一個干凈敞亮的春節。”
臺上村干部“陽光”述職,臺下群眾“辣味”發問,共同研究問題的解決辦法。這是在盧龍縣雙望鎮東三里莊村陽光“述職+問廉”?會議現場的一幕。像這樣的陽光問廉活動,正在盧龍縣各村陸續開展。
今年年初,為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監督作用,推進解決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問題,盧龍縣紀委將村級監督和村級治理相融合,探索建立“紀委監督+群眾監督”模式,制定出臺《陽光“述職+問廉”實施辦法》,推動村干部規范用權。辦法規定,陽光“述職+問廉”由各鄉鎮黨委組織實施,每村每年開展兩次,參加人員為鄉鎮包村、包片、相關所站負責人和紀委干部,村“兩委”干部、紀檢委員及黨員、村民代表和群眾。實施過程中,村黨支部書記就惠民惠農政策落實、“三資管理”、村級債務、黨組織建設等問題進行“陽光述職”;群眾就其關心關注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問題,向鎮村干部現場提問。
在“問廉”過程中,面對群眾的“刨根問底”,能夠現場解決的,相關鄉鎮村干部不敷衍、不回避、不推諉,一一正面作答;不能現場答復的,建立清單臺賬,由鄉鎮黨委研究解決方案,并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在10個工作日內向群眾反饋。
為確保陽光“述職+問廉”機制有力有效,該縣紀委督促鄉鎮紀委對清單臺賬所列問題建議,通過上門回訪、抽查暗訪、督查問責等形式對問題整改各環節跟蹤督促解決,進一步壓緊壓實鎮、村責任,并將整改落實情況通過村務公開、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平臺等向群眾公開,確保真正述出實績、問出成效、答出滿意。
目前,該縣已有8個鄉鎮舉辦陽光“述職+問廉”活動42場次,60余名村紀檢委員參與現場問廉,收集環境整治、產業調整等合理化問題75個,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46個,切實保障群眾切身利益。(秦皇島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