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4-04-12 08:48:49
“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原州長齊建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四川省德陽高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曾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德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梳理近期紀檢監察機關的通報,多名違紀違法黨員干部選擇主動投案,彰顯了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疊加效應,反腐敗治理效能不斷提升。
這些黨員干部之所以主動投案,與近年來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大有關系,反映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斗爭已深入人心,對腐敗分子形成了強大震懾。“面對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反腐敗絕對不能回頭、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須永遠吹沖鋒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對腐敗“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貪必肅,釋放出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讓一些腐敗分子受到震懾,拋棄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動向組織坦白問題。
主動投案,是對黨組織的信任。事實上,犯錯的黨員干部只有充分相信組織、依靠組織,向組織老老實實交代問題、深刻反思己過,才能得到組織的幫助。“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干部工作的一貫方針。對于犯錯的黨員干部,組織并不會“一棍子打死”,而是給予認錯悔錯、改過自新的機會。實踐中,對主動投案、如實交代問題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查清問題后會實事求是地從輕或減輕處分,對涉嫌犯罪的也會依程序向司法機關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正是寬嚴相濟,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才能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黨員干部選擇主動投案,就是其認錯、改錯的開始。投案自首的黨員干部沒有任由自己在錯誤的道路上越滑越遠,也避免了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更大的損失。同時,一些身處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主動投案,使更多黨員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也讓一些猶豫不決,尚抱有一絲僥幸心理的腐敗分子斷絕念頭,最終選擇主動投案。
然而,現實中,也不乏極少數打著“如意算盤”的主動投案者。有的徒有投案之名,卻無交代之實,還一心幻想著減輕處罰;有的避重就輕,用簡單違紀事實代替違法犯罪事實,企圖蒙混過關;還有的黨員干部主動投案實為“丟卒保車”,好讓真正的違紀違法人員逃脫懲罰……這些假借“主動投案”之名,行對抗審查調查之實的做法,不過是掩耳盜鈴,只會欲蓋彌彰,最終難逃紀法嚴懲。辦案中,紀檢監察干部要“擦亮眼睛”,仔細甄別,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紀法為準繩。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隨著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腐敗分子生存的空間必將越來越小,違法亂紀者唯有丟掉幻想,早日悔罪認罪、改過自新方是正途。(光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