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6-02-07 08:43:23

廣西壯族自治區全州縣紀委監委推動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健全制度機制、強化日常監督,促進領導干部按時、及時、如實地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圖為該縣紀檢監察干部在相關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中,對部分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重點核實。謝永欣 攝
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黨組織對領導干部提出的一項基本要求,是黨組織對黨員干部進行監督的有力手段。個人有關事項不是私事,向組織如實報告更不是小事,而是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歲末年初,各地陸續開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填報工作。從監督執紀情況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有哪些突出表現?如何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緊盯突出問題,精準識別填報“失真”現象
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是請示報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納入全面從嚴治黨重要內容,作為嚴明黨的紀律規矩、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措施,有力推進從嚴管黨治吏走深走實落地見效。
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內容,突出與權力行為關聯緊密的家事、家產情況。根據《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家事包括婚姻狀況、因私出國(境)證件和行為、移居國(境)外、從業、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情況;家產包括工資收入、勞務所得、房產、持有股票、基金和投資型保險、經商辦企業以及在國(境)外的存款和投資等情況。除每年集中報告一次上一年度個人有關事項外,領導干部重要個人事項如果發生了變化,應當在30日內或者第一時間及時報告,并在下一年度集中報告時繼續填報。
“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經歷了集中填報從‘只報不查’到‘既報又查’,干部提拔從‘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的過程。”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副主任施小玲說,隨著制度的籠子越織越密,加之近年來組織人事部門核查力度不斷增強,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持續加強。然而,仍有個別領導干部違反紀律,不如實準確填報個人有關事項。
——紀法意識淡薄,消極應對填報工作。有的領導干部將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視為“走走過場”,沒有從講政治、講規矩的高度來看待,認為如實報告會限制自己的“自由”,給工作和生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在報告時敷衍了事。
——準備工作不到位,漏報錯報個人情況。個別領導干部對這項工作重視程度不足,對填報要求不清楚、對政策把握不到位,或者在填報前沒有跟配偶子女等充分溝通,沒有認真梳理和核對相關信息,導致該報的不報、全面報的部分報、準確報的粗略報等問題。
——僥幸心理作祟,妄圖隱瞞蒙混過關。少數領導干部本身存在違規經商、利益輸送、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行為,為了掩蓋不正當利益或非法所得,故意隱瞞不報或假報,以期逃避組織的監督和處理。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紀檢監察機關近年來查處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多起存在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問題。“隱瞞不報問題集中體現在一些敏感事項上,包括違規辦理證件、隱瞞因私出國(境)情況,掩蓋配偶、子女移居國外情況,刻意不報來源不明的資產等。此類違規行為往往與更深層次的腐敗問題深度交織。”桂林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李巍說。
除主觀原因外,制度執行“打折扣”、信息核查機制不完善等客觀因素也為錯報漏報、隱瞞不報問題留下可乘之機。個別單位宣傳培訓流于形式,未將應報告事項、及時報告要求、易錯易漏點等講清楚,導致領導干部填報時出現理解偏差。此外,部分地區尚未實現跨部門信息整合共享,給隱匿申報留下空間,查處震懾力度有待持續提升。
領導干部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是組織對領導干部的干擾約束,而是對領導干部的嚴管厚愛。“如果任由瞞報謊報現象持續發生,領導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就會被長期掩蓋,僥幸心理也會不斷蔓延,最終‘小毛病’會演變成‘大問題’。”李巍說,領導干部應強化組織觀念,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按規定按程序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
深挖問題根源,合力應對隱形變異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臺多部法規文件,持續完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范圍和要求。2014年,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試行)》。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修訂出臺《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制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對報告主體、報告內容、抽查核實及結果處理等作出改進完善。2023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對健全中國特色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作出部署。
瞞報非小事,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必須遵守的紀律要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從監督執紀實踐來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問題還呈現出資產代持化、復雜化等隱形變異特點。浙江省開化縣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張翰超介紹,個別領導干部將房產、股權交由親屬、特定關系人等代持,甚至利用空殼公司間接持有資產,增加核查難度。資產形式也趨于隱蔽,從傳統的房產、股票轉向信托、保險理財等復雜金融產品,或通過跨境轉移資產、“影子股東”等形式隱匿財產。
以重慶市萬州區某國有企業違紀違法干部楊某為例:2018年,楊某購置了3套商業房產。由于購房資金是受賄所得,且資產規模明顯超出其合法收入水平,在后續歷年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集中填報中,楊某均未如實申報這3處房產。
“楊某沒有將這3處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而是登記在向其行賄的某私營企業主妻子的名下,使得在常規的組織抽查核實中難以被及時發現。”萬州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徐合平認為,針對新情況、新特點,必須持續升級監督手段,積極探索運用科技手段開展關聯分析、穿透式核查等,對領導干部實際持有資產情況進行深度分析,破解代持、跨境隱匿等監督難題。
以實質判斷嚴肅處理隱匿行為。浙江省常山縣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陳漢說,要突破“登記名義”限制,只要資金、房產等為領導干部本人或配偶子女等實際所有、控制,即便登記在他人名下,也應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以嚴查細究強化監督形成震懾。湖北省荊州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認為,應精準分類處置,對因政策理解偏差、粗心大意導致的一般漏報,及時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補報;對刻意隱瞞、情節較重的瞞報行為,依規依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瞞報背后涉嫌違紀違法的,深挖徹查、從嚴查處并通報曝光。
堅持系統思維、凝聚監督合力,切實維護報告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多名受訪者建議,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持續強化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對錯報瞞報等問題突出的單位,倒查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分管領導“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組織人事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明報告紀律、加強抽查核實、抓好貫徹執行。
“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組織、審計、巡視巡察等部門(機構)的信息共享與協作,將個人有關事項核查與巡視巡察、日常監督、審查調查等貫通起來,及時移交問題線索,同步查處關聯違紀違法行為,讓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更大作用。”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說。
壓實監督責任,多措并舉讓如實報告成自覺
開展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是加強權力制約與監督、推動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重要舉措。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能職責,壓實相關部門責任,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將是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作為重要內容,通過強化監督管理、教育引導、警示震懾等措施,督促領導干部按時、及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
聚焦“關鍵少數”,做實日常監督。湖北省丹江口市紀委監委將“一把手”及班子成員、關鍵崗位干部、擬提拔人選以及信訪反映集中的人員作為重點監督對象,聚焦金融投資、經商辦企業等高風險領域事項進行重點核實,不斷提升監督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山東省濟寧市紀委監委深化運用市紀委書記、副書記與下一級黨組織負責人廉政談話機制,將黨組織負責人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相關情況納入談話內容,持續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完善制度機制,堵塞管理漏洞。江蘇省金湖縣構建“數據采集—比對預警—核查整改”監督閉環,通過調取相關信息、起底梳理問題線索等方式,搭建信息監督模型,嚴肅處理故意瞞報等違紀行為,并督促責任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源頭管理。開化縣建立“三類核查”機制,對擬提任干部100%開展個人有關事項核查,確保新任干部干凈廉潔;在換屆期間對關鍵崗位干部全覆蓋核查,保障換屆工作順利推進;對信訪舉報集中、巡察發現問題線索的干部開展定向核查,每年按15%的比例開展隨機抽查,形成常態化震懾。
整合信息資源,協同聯動監督。山東省樂陵市紀委監委與組織部門建立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明確核查范圍、流程和責任分工,將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與日常監督、巡察、信訪舉報等工作聯動,對核查發現的異常情況,順著“資產流向、親屬關聯、職權關聯”三條線索深挖細查,既查清報告本身的違規問題,又追查背后可能存在的責任、作風和腐敗問題。四川省華鎣市紀委監委建立健全跨部門信息共享協作機制,整合組織、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信息資源,緊盯黨員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兼職取酬、違規持股等方面情況,定期開展企業注冊信息、干部任職回避情況比對,嚴肅查處隱瞞不報、錯報漏報等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問題。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強化教育引導。桂林市紀委監委充分利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相關違紀違法案件開展警示教育,通過加大通報力度、拍攝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為領導干部敲警鐘,并向涉案單位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要求將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納入日常監督重點。湖北省監利市紀委監委聯合市委組織部,每年集中填報前開展“全覆蓋培訓”,組織鄉鎮(街道)、市直單位分管領導及組工干部開展政策解讀會,并制定個人有關事項填報提醒清單,列明必報內容和易錯點,及時解答填報疑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柴雅欣)
對黨忠誠的“試金石”
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是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是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檢驗黨員干部對黨是否忠誠老實的“試金石”,是衡量黨員干部政治覺悟和組織紀律性的重要標尺。
如實報告考驗政治品格。中國共產黨歷來強調黨員要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領導干部作為“關鍵少數”,更應當在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上作表率。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是黨組織了解、監督干部的重要渠道。每一次填報,都是黨員干部向組織交出的“政治答卷”。刻意隱瞞、不如實報告,不僅違反組織紀律,更是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表現,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其危害性。
如實報告利于防微杜漸。主動、全面、如實向組織“亮家底”,將自身置于組織的監督視野之下,這既是對組織負責,也是對個人和家庭負責。大量案例表明,黨員領導干部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往往為后來更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埋下隱患。如實報告,有助于組織及時發現問題、抓早抓小,是保護干部的有效舉措。
如實填報折射紀律觀念。紀律是黨的生命線。任何欺騙組織的行為,都是對黨的紀律的漠視和挑戰,都要受到嚴肅處理。要強化鐵一般的紀律意識,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說明的必須說明,從嚴規范和約束自身行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加強教育引導,嚴明報告紀律,強化抽查核實,嚴格結果運用。廣大領導干部要深刻領會這項制度的政治內涵,不斷提高政治站位,把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作為錘煉黨性、對黨忠誠的實際行動,以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主動接受監督,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柴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