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6-04-02 08:50:29
“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推動城市發展方式轉變,建設創新、宜居、美麗、韌性、文明、智慧的現代化人民城市。
城市的本質是人的聚集,城市的發展終究是為了人民幸福。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上海時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這一重要理念,深刻凸顯了城市發展的人民屬性,為人民城市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建設人民城市,核心在人。城市是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重要場所,建設人民城市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注重加強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滿足人民在教育、住房、醫療、養老等方面的需求,讓人民群眾在城市建設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福建,福州市以百姓需求為導向,加大棚屋區改造力度,變“憂居”為“優居”,實現造福于民的城市發展目標;在安徽,蕪湖市為著力解決環衛工人、外賣人員、快遞小哥等戶外工作者吃飯難、喝水難、如廁難、休息難等問題,創新打造“人民城市驛站”品牌,建設并開放42座集用餐、休息、應急于一體的公共空間;在河北,105所已建、在建幼兒園和中小學遍布雄安新區,人民城市的理念于細微處彰顯……這些實踐把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作為城市規劃、建設和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城市發展觀。
建設人民城市,宜居為重。著力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僅要注重城市的外在建設,也要突出城市的社會建設和文化建設,如“推窗見綠”“出門見園”“文化浸潤”等更高層次的精神追求。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深化“微改造”,讓人員密、空間緊的六榕街舊南海縣社區變為全齡宜居的綠美社區;湖北省5100公里荊楚綠道串聯山水城林,“口袋公園”建設提質增效,實現“推窗見綠”。各地在實踐中印證,只有牢牢把握人民幸福安康這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最終目的,把人民的需求放在首位,才能真正讓城市成為宜居、美麗的家園。
建設人民城市,民意為先。市民是城市建設、城市發展的主體。城市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城市的建設與治理中,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這一觀點得到充分體現。上海市積極響應群眾呼吁,召開黃浦江和蘇州河“一江一河”兩岸公共空間建設征集座談會,參會市民的一些建議被落實到后續規劃中;江蘇省無錫市引導社會企業參與投資、改造、運營有工業遺存的老舊街區,打造綜合型產業園、數字文化產業聚集區、生活休閑文化商業街等不同功能板塊……堅持建設人民城市問計于民,讓人民全程參與到城市的產業發展、科技創新、商貿服務等各類活動中,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激發群眾在城市建設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讓城市治理從“獨奏”變為“合唱”,不斷凝聚起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新格局的強大合力。
建設人民城市,實干為要。城市建得好不好,關鍵要靠黨員干部真抓實干、久久為功。為更好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需求,浙江省杭州市持續推進構建“大社區養老”格局;為市民守住鬧市中的一隅寧靜,江蘇省南京市多措并舉保護文化遺產……在建設人民城市的進程中,廣大黨員干部要堅持立黨為公、為民造福、科學決策、真抓實干,聚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持續用力,推動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堅持為人民出政績、以實干出政績,從實際出發謀劃城市建設發展布局,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擔當,將人民城市的理念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治理的每一個環節,就能確保城市建設經得起時間檢驗,始終朝著惠民利民方向推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陸麗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