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管理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6-04-25 08:51:33

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發言人記者會。圖為記者會現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瞿芃 攝
記者從4月24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記者會上獲悉,即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醫療保障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就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確保基金穩定、可持續運行作出規定,明確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管控機制,構建中長期收支平衡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保命錢”,事關國計民生和人心向背。醫保基金管理鏈條長、環節多,容易滋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守護醫保基金就是守護社會公平與民生福祉。今年是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第三個年頭,年初召開的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明確提出,持續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醫保基金管理、養老服務等全國性整治項目。
實踐中,紀檢監察機關找準問題多發點位,摸清具體表現,有針對性地完善整治措施,加大辦案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安徽省馬鞍山市紀委監委監督推動醫保部門開展門診慢病基金突出問題治理,推動市縣兩級加快智能監管平臺升級,加固事前提醒、事中審核、事后監管三道防線,確保基金使用安全。上海市浦東新區紀委監委將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納入整治重點,聚焦評估資質造假、違規高評、虛構評估、監管缺位等突出問題,深挖背后履職不力、利益輸送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圍繞強化醫保基金監管,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總則”中規定,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醫藥費用的監督,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和個人守信相結合的監督體系,加強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督。
針對當前醫療保障領域存在的監管難題,醫療保障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在加強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作出兩方面修改完善:一是規定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管控機制,構建中長期收支平衡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二是明確定點醫藥機構應當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實名就醫、購藥管理規定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