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派駐監督范圍進一步拓展、方式進一步豐富,對派駐機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日印發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明確派駐機構應當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通過對政治擔當、作風建設、能力素質等方面提出更高標準,在組織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推進派駐監督實現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提升。
近日,《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對社會公開發布。這是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的基礎性中央黨內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法規規定,對案情簡單、經過初步核實已查清主要職務違法事實,應當追究監察對象法律責任,不再需要開展調查的,立案和移送審理可以一并報批,履行立案程序后再移送審理。根據有關要求,監督執紀和監督執法均可適用該程序。
五、《公職人員紀法禁令200條》ISBN978-7-5174-1061-4本書依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對公職人員廉潔從政必須遵守的紀法行為進行系統梳理,提煉總結出200條紀法禁令,分紀律禁令和國法禁令上下兩篇。從違紀(法)案例、禁令解析、紀法適用和廉政提醒四個方面,梳理紀律禁令120余條和國法禁令70余條,基本涵蓋公職人員履職中常見違紀違法行為。這些圖書突出黨規黨紀、法律法規、案例警示等方面的內容,是廣大機關單位、國有企業等面向年輕干部開展廉潔教育的學習讀本。
今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發揮監督專責機關作用,協助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內監督和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探索深化貫通協同的有效路徑。
第三十一條根據監督執紀工作新實踐,與黨內監督條例、黨紀處分條例、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法規相銜接,進一步規范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機制,促進整體理解和系統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堅持把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為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系統施治、標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為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更好用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增長智慧、增進團結、增加信心、增強斗志,激勵人們同心同德、苦干實干,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中央宣傳部理論局組織撰寫了2022年通俗理論讀物《百年大黨面對面》。目前該書已由學習出版社、人民出版社聯合出版。
面向新時代新征程,紀檢監察機關宣傳部門必須以更加強烈的政治自覺和歷史主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戰略思想,胸懷大局、把握大勢、著眼大事,與時俱進做好紀檢監察宣傳工作,為堅定不移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保障。
在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強化震懾的同時,扎實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是深化對“懲、治、防”辯證統一關系認識,將強化震懾、加強制約和提高自覺結合起來謀劃、貫通起來推進,以系統思維一體推進“三不”體制機制的有力抓手。
本書圍繞101個罪名,逐一闡釋罪名概念及構成要件、移送審查起訴標準,簡明扼要,易學易記,既可作為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學習法律知識、明晰底線清單的簡明讀物,也可作為紀檢監察干部開展監督執紀執法工作的業務參考。全書針對每類問題特點分別編寫案例剖析、重點難點和處理依據,結合相關黨紀法規對案例進行深入剖析并對執紀執法中的疑點難點問題予以探討,以幫助紀檢監察干部明晰監督執紀執法的依據、標準和要求。全書既有紀法知識的系統梳理,兼顧紀法理論的拓展研探,具有較強的知識性、理論性和指導性,既可作為廣大黨員干部學習黨紀國法知識、強化紀法思維的簡明讀物,也可作為紀檢監察干部貫通執紀執法的參考用書。
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強調,勇于自我革命是我們黨區別于其他政黨的顯著標志,是黨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歷經百年滄桑更加充滿活力的成功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