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2018年2月11日,省委第11巡視組向高邑縣委反饋了巡視情況。省委第11巡視組組長楊長新,副組長謝學鋒、趙智明向高邑縣委書記彭敬捷和縣委領導班子分別反饋了巡視情況。
根據(jù)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2018年2月12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向威縣縣委反饋了巡視情況。省委第六巡視組組長彭芳副組長陳學杰向威縣縣委書記安慶杰和縣委領導班子分別反饋了巡視情況。
根據(jù)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2018年2月11日,省委第十二巡視組向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港口集團)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
根據(jù)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2018年2月12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向赤城縣委反饋了巡視情況。省委第三巡視組組長張振縣,副組長趙銘欽、張維真向赤城縣委書記馬海利和赤城縣委領導班子分別反饋了巡視情況。
根據(jù)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2018年2月13日,省委第十二巡視組向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反饋了巡視情況。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朱政學對巡視整改工作提出要求。